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书手写三份,可以吗

协议离婚
2024-03-29 12: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有以下内容1、要写明双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2、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3、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4、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 协议离婚的,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手印后,一式三份,双方一起凭此协议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书即可。
  • 离婚协议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可以的,但现在来看,大多数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打印的。
    具体我国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的规定有:
    1、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在形式上的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在合法有效性上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在存档上的要求: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