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样处理

工伤索赔
2024-03-29 13:1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的,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获得以下工伤赔偿项目: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的,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劳动者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以下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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