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复议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还可以依法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