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户口不在怎么办,有没有法律依据

拆迁补偿
2024-03-29 14: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拆迁了没有房子户口怎么办
    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房则无补偿;
    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
    3、有户无房,则不享受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但是依然享受土地和安置补偿,对于如何安置,是由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
    房屋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1、前期洽谈、现场勘察;
    2、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
    3、外业入户评估;
    4、外业评估之后需要把这些数据进行输机,按照公式进行测算;
    5、报告归档,即项目结案,有关的资料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 法律分析:
    1、拆迁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拆迁申请,提交相应文件、资料,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人填报《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申报审批表》。
    3、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 遇到违法拆迁,应该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向公安报警,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