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满18岁,但目前没有任何经济收入,也没有独立生存的能力,请问父母是否有义务抚养?

子女抚养
2024-03-29 15:28: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8岁后家长是否有抚养义务,需要视情况而定: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以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2、子女虽然已满十八周岁但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然要负担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有什么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