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能够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9 15: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单位具有不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等行为,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约;或者劳动者具有严重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单位依法单方面解约;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2、工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
    3、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定的规定才行。单位需要依法采取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过错性辞退、无过错性辞退等合法的方式来与劳动者解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