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集体土地证上的房子能过户吗

土地纠纷
2024-03-29 16: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集体土地证的房子能过户吗
    1、集体土地证原则上能过户。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居民迁户籍到农村买房的。土地使用证证书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二、集体土地证过户费用是多少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
    1.75%的讫税;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千分之五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 村集体土地证的房可以在本村内过户。权利人需要填写房照过户申请表,上交身份证、户口本、集体土地证、村委会证明及村委会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不动产机构核查后变更过户。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集体房产证是不能过户的,但可以交易备案,因为集体房产证属大产权,交易买卖只能在房管部门备案,由房管部门认可交易。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