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前财产保全有必要复议吗?

2024-03-29 16:4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要进行诉前财产保全的复议,需要由不服裁定的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之后由法院在收到复议申请后的十日内审查。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对保全裁定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对保全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变更;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并采取保全措施;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问题包括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两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你好,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第二,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财产的申请。第三,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