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问,我以前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四年,离开了,然后半年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个月,没有工作,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失业救济金吗?

社会保险
2024-03-29 16:5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救济金是指劳动者暂时丧失工作和劳动收入后,在等待就业期间,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失业救济金申领条件为: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终止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四、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五、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 你好,根据规定,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不是只要劳动者失业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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