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离婚时一方欠的债务由谁来偿还?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应该分清楚什么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什么是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属于共同债务,离婚后共同偿还。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