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什么机构?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3-29 18: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什么机构
    1、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二、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所以,董事会成员一旦少于5人,公司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一般投资者更为关注的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包括主要股东变更、收购兼并、重大人士变动、调整股利政策等。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机构,也是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有意见和建议的影响,并且对公司章程的重大政策性调整有表决权,只有通过股东会表决通过之后才能够执行该决定。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