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撰写生效法律文书

2024-03-29 18:0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效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文书即判决书生效后,履行人就有了一定的履行义务,履行人未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的,就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义务,需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生效法律文书如下: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5、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送达方式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 你好,需要具体看是什么文书
  • 你好,什么原因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