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房产去名字的流程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29 18:4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婚房产去名字的流程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
    5、取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法律分析:离婚房产去名字的流程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
    5、取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法律分析:离婚房产去名字的流程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
    5、取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