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地界不清采伐树木法院怎么判决?

土地纠纷
2024-03-29 18: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林地争议官司规定具体如下:
    1、林权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所在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林业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设立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以下统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办理林权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
    2、在林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伐有争议的林木,不得在有争议的林地上从事基本建设或者其他生产活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是指因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而产生的争议;
    3、处理林权争议,应当尊重历史和现实情况,遵循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有利于群众的生产生活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由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林业站调处,调处失败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法律依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四条 林权争议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林业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设立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以下统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办理林权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
  • 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还可以申请土地确权的行政申请,确认土地的使用权是谁的。对确权不服的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调解组织形式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协助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