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遛狗不牵绳属于什么违法行为,有没有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
2024-03-29 18: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遛狗不牵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遛狗不牵绳的法律法规具体如下:
    (1)宠物犬饲养人必须有必要的安全管控措施,其实就包括给狗狗加颈圈和绳子;
    (2)携犬出户应当束犬链、挂犬牌,由具有行为能力的人牵领,并主动避让他人;
    (3)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不牵绳狗咬人需要负什么责任
    不牵绳狗咬人需要负的责任主要有:
    1、不牵绳狗咬人需要承担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
    在我国的动物侵权案件的处理中,宠物饲养人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 遛狗不牵绳子违法。遛狗牵绳子属于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 遛狗不牵绳属于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违法行为。养了宠物,就要担当起监护人的义务,遵从明文规定,文明养狗,才是最好的养宠物方式。所以在带动物出门的时候,务必养成使用牵引绳的习惯,就是一种负责,避免不要的法律纠纷。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遛狗不牵绳的危害有什么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危害:
    1、容易咬伤他人,对行人不负责任,动物受到刺激或突发情况可能会咬伤他人;
    2、有些狗主人遛狗时候不注意看管,狗狗随地大小便、踩踏花草等干扰市民的正常生活、破坏和谐文明的公共环境;
    3、动物容易生病,动物肆意乱跑、乱吃、乱嗅,容易感染病菌导致生病;
    4、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不栓绳,容易乱跑,动物一旦跑到马路上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车辆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或动物伤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