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样知道人们被拘留在哪里?

2024-03-29 19:08: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拘留一般在哪里拘留1、拘留一般在拘留所拘留。由公安机关将被拘留人移送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拘留所是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拘留的条件有哪些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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