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集体土地使用证期限是多久?

土地纠纷
2024-03-29 19: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效期限根据土地的用途有不同的时间限制,如果是用于居住的使用证的有效期是70年;用于工业生产的是50年;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的为50年;用于商业、旅游、娱乐的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证有效期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证有效期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证有效期为40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证有效期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证有效期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证有效期为4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