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回迁房能不能转让呢

房屋买卖
2024-03-29 20:1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回迁房办理房产证应交那些费用和手续,必须提交的证件: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身份证。
  • 很难再转回农村户口的。国家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鼓励农转非,增加城镇人口,尽可能减少农业人口。为此公安部规定:非农业户口,原则上不得转为农业人口,所以办理起来很难的。极个别也是可以转回去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个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说明充分的理由;
    2、必须先征得村委会的同意,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出具书面同意接收落户的材料;
    3、带上这些材料去所在乡或镇的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只要准迁证能办下来,就可以把户口落回去了。这个准迁证须要逐级上报审批的。根据各地的规定不同,审批权限也不同,有的地方规定必须是县、区公安局长批准或者分管的局长批准,也有的地方规定必须是地市级公安局长批准,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的派出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可以,农村回迁房可以买卖。有房产证的回迁房,可以正常买卖或租赁。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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