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没有法律规定厂房的公摊面积?

房屋产权
2024-03-29 23:20: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公摊面积超出国家标准比例没有具体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有注明这样的条款的话,可以按照合同执行,如果没有那么没有办法。公摊建筑面积,建筑学术语,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在日常使用中,一般也简称公摊面积或公摊。公摊建筑面积的范围包括管道井、设备间、地下室和楼梯间等。多楼层的住房,国家明确规定,在7层以下的住宅的公摊率是7至12。多楼层建筑的楼层数指得是在6层左右的磗混合的建筑,而其他的公摊部分的面积也包括外墙的水平投影的二分之一楼梯、楼梯间以及为每位住户所提供的服务业务的用房(热水交换站、水泵房、配电室等等)。一般情况下,这些会占我们住房建筑面积的13至18。高楼层的住房,12层33层的住宅公摊率为14至24。别墅的住房,国家规定,别墅类型的住房的公摊率是18。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