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在学校被别人的孩子撞上了,别人家的孩子受伤了,谁来负责?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29 23: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的孩子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则学校无需负责。如果学校没有尽到前述职责,应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学校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你好,按照过错承担责任
  •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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