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重组的法律属性及意义

改制重组
2024-03-30 00:2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有以下几种方式:1、以资产清偿债务;2、债务转为资本;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4、以上三种方式组合   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 公司重组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公司重组的法定程序如下: 1、申请公司重组:一般可由债务企业向法院主动提出,同样可以由债权人提出; 2、如果由债权人提出,应组成债权人委员会,召开债权人会议; 3、由债权人会议制定出重组计划,重组计划通常对以下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1)债务人对公司财产的保留; (2)财产向其他主体的转移; (3)债务人与其他主体的合并; (4)财产的出售或分配; (5)发行有价证券以取得现金或更换现有证券。
  • 债务重组的法律属性及意义:
    1、债务重组从本质而言,是一项法律活动,其是旨在通过一定的方式改变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债务人)之间原有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的过程;
    2、债务重组是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活动,也应当贯彻、体现法律对缔约过程所要求的平等、自愿、互利诸原则,以均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