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年纪大,加上有病不能爬高,公司要求辞退,赔偿n+1,已经被调离岗位了,属于一个老板公司流水线,目前工资没降低,通知要接触劳务合同,赔偿N+1,这样合法吗,赔偿的话,以后都不交社保了我的权益有损伤吗

无故辞退
2024-03-30 11:0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你好,可以申请仲裁的
  • 法律分析:可以。被辞退的经济补偿金与未交社保的处罚需要分别处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拒不办理的,用人单位可以起诉维护合法权益。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