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为黑龙江人,自己缴纳社保已有11年半,现已55岁。能否一次性补缴?

2024-03-30 16: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可以补缴的。1.补缴条件。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2.补缴时效。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您好,可以到社保部门申请补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