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北京技术合同仲裁机构是哪里,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仲裁
2024-03-30 16: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的仲裁机构主要是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具体而言,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到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仲裁机构或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如果是涉外案件的,那么还要看具体的涉外仲裁约定的机构,才可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10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 合同仲裁机构有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的仲裁机构;以及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的仲裁机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的办法、仲裁机构的名称、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 合同仲裁机构有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的仲裁机构;以及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的仲裁机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的办法、仲裁机构的名称、地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