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结婚3年,老公一直自己拿着他自己的工资卡、银行卡,我从来没见过,他也不给我一分钱。我们结婚2个月,我怀孕了,我辞职在家。他依旧是一分钱都不给。中间也发生过种种矛盾,我妈也去他们家问过,他们一家人把我和我妈打了,当时我怀孕5个多月。后来生下孩子,他们家从来没有人来看过孩子,给过孩子一分钱,都是我和我妈带着。现在孩子快2岁了,他天天回来就闹,大喊大叫,变着法的羞辱我,骂我,让我去提离婚,说一分钱也不给我。光说给孩子买吃的,不给孩子钱,可他又一天到晚的见不到人,根本也不给孩子买东西。他是开公交车的,一个月工资5000左右,还来滴滴。我现在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7-08 13:33: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在实际操作时,我们不能将这类案件简单理解为只要把孩子强行带走,然后交给申请人就完事。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执行措施应当限定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通过合法的程序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义务,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直接进行强制执行。
  • 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双方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情况;
    第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
    第三,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第四,双方关于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
    第五,对于孩子抚养的约定;
    第六,双方签字,确认。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