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条件如下:
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上市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上市的流程如下:
1、 拟写公司上市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2、聘请律师介入为公司完善有关公司管理的法律文件,按公司法的规定完善公司的组织机构,并拟写、整理有关公司上市的法律文书,如有涉诉案件的,律师代理完成有关诉讼工作;
3、聘请注册会计师介入完成有关公司上市的审计工作,并完善财务报表和原始凭证;
4、聘请券商进行上市辅导、推荐;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及有关上市法律文件报证监会审批;
6、审批后符合要求的上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五十二条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发行人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本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