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最长三个月冷静期吗,法律怎样规定

起诉离婚
2024-03-31 11: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是给协议离婚申请人的一个重新考虑的机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一般离婚判决的时间取决于法院适用的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一审离婚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案件疑难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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