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广西扒窃未遂怎么样进行认定?

经济犯罪
2024-03-31 11: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根据具体的细节情况确定
  • 认定扒窃的标准主要是:
    1、发生在公共场所,即发生的地点是车站、码头、广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2、扒窃的对象是受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既包括带在当事人身上的财物,如口袋中的钱包、手机等,也包括随身带在身边,伸手可及的地方的财物,如当事人吃饭时放在餐桌上的手机、挂在椅子背上衣服中的钱包等。
  • 认定扒窃的标准主要是:
    1、发生在公共场所,即发生的地点是车站、码头、广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2、扒窃的对象是受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既包括带在当事人身上的财物,如口袋中的钱包、手机等,也包括随身带在身边,伸手可及的地方的财物,如当事人吃饭时放在餐桌上的手机、挂在椅子背上衣服中的钱包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