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冒注册商标罪,制造销售假的口子,古井酒,涉案金额100万,实际每件150元,非法获利30万,这样的案件,公安机关一般怎么认定数额,法院怎么判?

商标
2019-07-08 14:17: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假冒注册商标罪针对的是生产制造环节,一经制造出来,就应当认定为涉案金额了,所以没有销售出去也要认定为涉案金额的。 另一方面,涉案金额对量刑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假冒同一种商标的,非法经营额在5万以上,非法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非法经营额在25万以上,非法所得额在15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假冒两种以上商标的,非法经营额在3万以上,非法所得额在2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非法经营额在15万以上,非法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这一类的案件当中,非法经营额的认定有很多值得争议的地方,做辩护时需要有充分的考虑。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该罪作了明确的解释。对于“情节严重的”,根据该解释第1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213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在生产、销售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从理论看,二者不难区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用伪劣产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进行销售时,如何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是行为人为了达到获利目的而实施的手段行为或方法行为,届于刑法理论上的牵连犯,对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因此,对于实施此行为的,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该罪的构成要件为: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
    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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