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四十年产权到期怎么办,如何规定的

房屋产权
2024-03-31 12:3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在房屋40年产权到期后,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 《物权法》第149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也就是说,对于住宅项目,土地70年使用权到期后按《物权法》规定应续期,续期方式为自动续期,也就是不需要进行任何手续上的办理,在相关部门登记即可。非住宅用地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一年向政府提出续期申请,如果续期申请无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则政府必须批准续期,但批准后要再交一次土地出让金。如果非住宅用地期限届满前一年没有提出续期申请,则到期后由政府收回
  • 四十年产权到期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进行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我国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