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买了人寿保险的团体意外险,甲乙两个同事开车出了车祸,甲方全责,现在保险公司不同意两人的理赔,理由是甲方是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因由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医辽费用。

保险赔偿
2018-08-16 12:4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大致为:
    1、理赔报案。出险后,被保人需在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
    2、获取索赔申请表。
    3、准备索赔资料。
    4、提交索赔申请。
    5、理赔核定。
    6、理赔给付。如果索赔申请经核定可以获得赔付,保险公司将会在3个工作日内把保险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致人受害的,又符合人身意外保险约定的“意外伤害或身故”的。于交通事故而言,受害者是被侵权的法律关系;于人身意外保险而言,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是商业保险合同法律关系。
    也即二者因法律关系不同,不存在只能得其一的情况。依照我国保险法有关规定,因第三人造成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伤害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赔偿,且保险人对第三者没有追偿权。
    综上,也就是说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得到赔偿后仍然有权要求保险人赔偿,故此,可以二者兼得。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