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教育行政处罚法中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
2024-04-01 01:2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1、责令停业招生或停办;
    2、注销办学许可证;
    3、停止或取消颁发证书的资格;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经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法律分析:教育行政处罚可划分为四大类:
    (1)申诫罚。包括警告和通报批评
    (2)能力罚。针对法人的包括责令停业招生或停办、销办学许可证、停止或取消颁发证书的资格。针对自然人的包括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停考或限考、取消录取资格、撤销教师资格、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6种。
    (3)财产罚。包括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4)人身罚。主要是行政拘留。法律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
    第四条 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政务处分。
    第五条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第六条 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可以依法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 法律分析:教育行政处罚可划分为四大类:
    (1)申诫罚。包括警告和通报批评
    (2)能力罚。针对法人的包括责令停业招生或停办、销办学许可证、停止或取消颁发证书的资格。针对自然人的包括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停考或限考、取消录取资格、撤销教师资格、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6种。
    (3)财产罚。包括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4)人身罚。主要是行政拘留法律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第九条 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颁发、印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四)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五)取消颁发学历、学位和其他学业证书的资格;
    (六)撤销教师资格;
    (七)停考,停止申请认定资格;
    (八)责令停止招生;
    (九)吊销办学许可证;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行政处罚。
    教育行政部门实施上述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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