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婆婆买的四金是否用退,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4-01 15:01: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婚前婆婆购买并且赠与的四金一般都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需要退还。但是如果婆婆是在结婚的登记之后赠与的,并且没有表明是赠与个人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