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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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15: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程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工程的具体范围、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期限、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建设工程的总价款、交付技术资料的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工程竣工完之后的验收、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法律分析: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解决争议的方法,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合同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等。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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