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非法经营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金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