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级残废是什么标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02 09: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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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级伤残的标准是: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C.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
    1.1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
    1.2
    凡符合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4.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C.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 一级残废的标准:
    1.员工患有极严重的智力损伤,无法独立照顾自己生活。
    2.重度毁容。
    3.双肘、双膝关节以上功能严重的缺失甚至丧失。
    4.肺功能严重的受损,呼吸困难,终生需要依靠呼吸机辅助,不能自主呼吸。
    5.内脏中胰脏完全切除。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
    1.2一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
    5.
    1.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4)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C.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5)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6)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7)双下肢膝以上缺失及一上肢肘上缺失;
    8)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9)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 残废等级是指对残废轻重和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而确定的等级。企业职工的残废等级程序一般是指企业职工因工或非因工致残后,经有关部门鉴定的损伤致残等级,分为完全残废和部分残废两种。完全残废是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正常从事其他较轻便的工作,其中又分饮食起居需人扶助和饮食起居能自理两种。部分残废指部分丧失劳动力,可从事适当工作或轻便工作。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将职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序分为10级,其中
    1、
    2、
    3、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7、
    8、
    9、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此作为残废评定的依据,残废分为全残(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残(即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器官改变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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