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有借条但找不到人怎样办?

债务追讨
2024-04-02 12:1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有欠条但是找不到人的处理办法如下:
    1、审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2、如果该债务有保证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3、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拍卖其名下财产以偿还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借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处理方法有:
    1。为保证债权的实现,设立立担保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无法清偿,担保人应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2、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上,对于被告下落不明,无法亲自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将通过公告送达;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理人主张债权。
    公民下落不明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条找不到了,债权人要账,可以与对方协商重新签订或者在对方偿还债务的时候出具一份收条,当事人之间签订欠条的,其中应当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法定全名,债务的具体信息等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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