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们都是黑龙江省户口,广东省东莞市已经两年了。因为感情不和,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协议离婚
2024-04-02 18:42: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办理离婚手续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需视情况而定:1、若是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离婚手续不得在异地办理;2、如果夫妻双方选择起诉离婚的,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但异地应当满足是被告住所地或者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以下证件: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异地离婚,一方有另外一方在异地生活一年以上的凭证,是可以在异地办理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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