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后小孩怎么安排?

子女抚养
2024-04-02 18: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如果离婚了孩子该怎么安排
    1、如果离婚了孩子安排如下:
    (1)夫妻双方离婚的,法院是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2)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一般是判决给女方;
    (3)两周岁以上至八周岁,法院综合判断男女双方的经济情况来进行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起诉程序是什么
    离婚起诉程序有以下五点:
    1、想要离婚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5、法院作出判决。
    三、夫妻要是起诉离婚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准备的材料有: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 一、如果离婚了,孩子怎么分配
    1、如果离婚了,孩子一般可以按照如下方式分配:
    (1)双方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结果确定;
    (2)不能协商一致时,两周岁以内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归女方,两周岁至八周岁孩子的抚养权归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则按照孩子意愿决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有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离婚可以分割的财产如下:
    1、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离婚孩子分配的办法:不满两周岁的,一般分给女方,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自行协议,若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分配抚养权的同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