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缔约过失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4-03 02:2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缔约过失责任的内容有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情形有: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法律规定的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缔约过失责任的内容有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情形有: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法律规定的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缔约过失责任的特征如下:
    1、缔约当事人违反法定的附随义务或者先合同义务,如通知、保密、协助义务等;
    2、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一方缔约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如一方隐瞒真实情况、欺诈等;
    4、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遭受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