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后多一般会在一个月内移送起诉到法院。根据我国相关程序法的规定,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
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