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不认罪会不会重判?,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刑事辩护
2024-04-03 16:2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首先,依照刑法第61条规定与第62条规定可知,不认罪不存在择重处罚的依据。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不认罪就不会承担刑事处罚。
    其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有证据,经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因此,在嫌疑犯不认罪的情况下,只要证实其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可依法定罪并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 犯罪分子是可以就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不可以。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是当事人是否犯罪、判重判轻必须基于法律规定。我国刑法原则上否认刑法具有溯及力。但又承认有利于被告的原则。理由就是对于旧法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重,而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行为,例外地承认刑法的溯及力,即从旧兼从轻原则。
    若当时轻判,从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出发则适用当时的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