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应该提供证据

起诉离婚
2024-04-03 19:1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书信、短信、聊天记录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悔过书;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证人证言;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等。
    因感情不和分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事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可以证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1、夫妻一方出轨并且与他人有重婚行为或与他人有同居行为的证人证言;
    2、夫妻一方间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照片;
    3、夫妻一方长期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配偶的报警记录和警方的出警记录;
    4、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或是一方的租赁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