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有企业债权转让审批流程有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4-04 06: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转股权的的流程:
    1、债权人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者其他国有性质单位的,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被投资公司形成债权转股权的股东会决议;
    3、进行评估、验资、审计;
    4、债权人与被投资公司(债务人)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
    5、办理工商登记,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
    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
    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债务人以隐瞒企业资产或者虚列企业资产为手段,骗取债权人与其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债权转股权协议被撤销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
  • 公司股权转让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债权债务。公司应当自股权转让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 法律分析:公司股权转让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债权债务。
    我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法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