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不同,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
2、客体不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
3、权利范围不同,著作权的权利范围更广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第三十七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三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