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工伤10级赔偿由哪个单位支付?

工伤索赔
2024-04-04 09: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4、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解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工伤十级单位赔偿多少钱
    一、首先,每个地方的赔偿薪资标准是不一样的,自己需要去找相关的资料。
    二、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本地的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工资标准元计算。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共计4个月的本省社平工资。
    3、还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等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支付)。
    4、通常在3-8万左右。
  •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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