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问下我们这重婚姻是无法维持,但他不离就这样托着 有什么方法解决吗

2019-07-08 18:20: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2条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以定为事实婚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条第2款规定:“禁止重婚。
    禁止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和遗弃。”  不仅一个人与两具人登记结婚构成重婚,而且一个人与两个人同时形成事实婚姻也构成重婚。只要是重婚,无论表面上是什么形态,都是我国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严重破坏,不仅要受到婚姻法的禁止,而且还将受到刑事制裁。
    那种认为两个事实婚姻不构成重婚罪的看法是错误的。因此,两个同时成立的事实婚姻,仍然构成重婚,是法律所禁止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