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离婚协议注意的法律问题如下:
1、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体现;
2、其内容应当合法,符合公序良俗,且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成立的;
3、双方为合法夫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其内容应当是符合法律规定,记载了子女抚养、财产以及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