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有:
1、出租人应当享有出租房屋的所有权;
2、合同内容应当完善,公平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3、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4、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