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男方精神病能不能离婚

起诉离婚
2024-04-05 04: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精神病能离婚,但不能协议离婚,只能提起离婚诉讼,可以由夫妻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男女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如果任意一方当事人在和对方登记结婚后发现配偶患有精神病,且配偶的病情久治不愈、较为严重,夫妻感情因此而破裂的,当事人可以提出诉讼离婚;如果配偶的精神病病情轻微,用治疗的方法可以控制病情的,且夫妻双方感情基础较好的,也可以维持婚姻现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男方精神病能不能离婚
    1、男方精神病能离婚。婚后发现男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过治疗也没有痊愈的,或者婚前知道男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男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般会被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是女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过调解无效后,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
    3、庭审阶段,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清事实真相,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字即为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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